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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1名高技能人员(编外聘用制)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0:41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7-14

  一、学校概况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一所旅游商贸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各类在校生20000余人,占地面积1000余亩,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华全国供销总社部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院校、江西省“G10联盟”成员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建筑

教师岗

专技岗

1

土木工程(081001)、测绘工程(081201)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获国家级土木建筑类或资源环境与安全类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有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招聘系统(https://home.jxlsxy.com/hrms/recruit/#/login)注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

  (2)报考人员只允许上传一次报名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确齐全后再进行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该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竞赛获奖证书;

  (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的,提供本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5)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否则无效)、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材料(须教务处盖章,否则无效)。国(境)外院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需公证部门翻译公正。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统一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采取试讲和实操的方式进行,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讲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实操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技能能力。

  2.试讲成绩、实操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予聘用。

  3.试讲、实操的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其试讲成绩、实操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最低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2.待遇。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聘用管理,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职工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77196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6:4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xlsxy.com/xwtz/tzgg/48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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